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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毁灭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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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爱看小孩子玩电子游戏,看他们沉浸在想象与参与的快乐中,星眼圆睁,十指联动,小小的身体在椅子上左右腾挪,俨然一场恢宏战役的领袖。

我的侄子才十二岁,已在市里的计算机比赛中多次获奖。他很乐意在电子游戏方面做我的启蒙老师,讲解起有关知识,态度和蔼,诲人不倦。

有一天我看到他玩游戏时,屏幕上不时红光灿烂,花瓣状的绯红,像原子弹的蘑菇烟云,弥漫整个视野……不由得赞叹道:好漂亮的玫瑰花啊!

啥?玫瑰花?

小侄子不屑地对我撇嘴,悲悯我的少见多怪。

那不是花,是喷溅出来的人血。是我用电锯锯出来的,好过瘾,好开心啊……恰逢屏幕上血光冲天,小侄子乐得手舞足蹈起来。

我心一沉,随手拖来一把椅子,坐在侄子身边,看他如醉如痴地玩这款名为“毁灭战士”的游戏。

那游戏的内涵并不复杂,只是无穷无尽的巷道,不时从隐蔽处窜出面目朦胧的“敌人”,你只须利用手中的武器,将对方消灭即可。武器有许多种,比如冲锋枪、激光炮、炸药包,等等。依我的粗浅观察,威力都比电锯要强大,尤其适合远距离作战。但小侄子对传统的锯子情有独钟,当游戏刚开始,尚未找到电锯装备自己时,急得抓耳挠腮,犹如没有寻着金箍棒的孙猴头。一旦电锯到手,便高举此宝,所向披靡地冲杀过去,遗下一路血泊。

我不解,问:那么多的厉害兵器,你为什么废弃百家,独尊电锯?

战斗正值酣处,小侄子来不及细答,激动地抛给我几个字:电锯痛快!

我穷追不舍,缠着要他详作说明。小侄子叹了一口气说:你这个婶婶啊,怎么这么笨!用激光炮射死一个人和用电锯把人卸成八块,那痛快劲儿能一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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