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作为上班族的两人差不多是同时起床,方淼吃完早餐赶去律所。
上午10点有一个跟进的民事案件进行终审,孟朝歌和另外两个小助理一早就到了,收拾了几份文件和方淼一起去法院。
这是一场遗嘱纠纷案,方淼是被告方的代理人。
场上,先由原告方发表陈述:“经过笔迹鉴定最终得出,周先生的儿子所持有的虽然是打印遗嘱,但确认是被继承人本人签名盖章,结合我先前提交的视频,也可以证明,该遗嘱由两名无利害关系见证人在场共同确认完成。”
“所以遗嘱虽为打印形式,可已经形成了代书遗嘱的形式要件,应认定遗嘱有效。”
双方各执一词,经历了一审,原告方这次也拿到了更有力的证据。
接着轮到方淼发言,她先是将几页资料递交到法官面前,“这是周老先生生前的就医记录,期间每一次陪同在他身边的不是儿子女儿,而正是被告人刘女士,也正如主治医师所说,在老人确认肺癌晚期直到去世,周老的儿子仅仅来看望过一次,时间恰巧与被告人所持手书遗嘱日期一致。”
“经确认,当天老人意识清醒,所以,最关键的一点就是,两份遗嘱最大的不同,这一点直接决定了哪一份遗嘱更具有法律效益!”
“周先生对于那天在医院还有什么记忆吗?”话锋一转,方淼将目光转向原告席,眼神犀利。
被指名的男人脸色明显一变,额角泛起了密密麻麻的冷汗。
情况诡异,原告代理律师刚准备起身反驳,方淼就一个冷眼杀过去,没有一点迟疑地开口:
“你的老父亲在你走之后就晕过去了,你可以告诉大家,已经被立为继承人的你,到底说了什么做了什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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