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0“雷电”攻击机
安迪·理查森少校发现,驾驶A-10攻击机要比驾驶DC-9飞机更有意思。虽然他飞DC-9已有一万多小时,而飞A-10“雷电”Ⅱ型攻击机不过六百小时左右,他却更喜欢后一种小型的双引擎飞机。理查森属马里兰空军国民警卫队175战斗机大队。起初是命令他的中队飞往巴尔的摩以东的一个小型军用机场。但两天前,就在他的单位整装待命的那天,175战斗机大队、六个国民警卫队和后备役飞行大队都蜂拥而来,进驻战略空军司令部设在缅因州已经够繁忙了的洛林空军基地。他们午夜起飞,半小时前在离基地一千英里的北大西洋上空加过油。现在,理查森和他的飞行小队(由四架飞机组成)正以每小时四百节的速度,在离海面一百英尺上空作超低空飞行。
在这四架战斗机后面约一百英里处,九十架飞机在三万英尺上空成迎角攻击队形跟踪而来,在苏联人看来,似乎在执行强攻任务。不过,这显然是佯攻。真正负有使命的是这四架低空飞行的美国战斗机。
理查森特别喜欢A-10飞机。驾驶员给它起了个恶心的绰号——“非洲疣猪”,有时干脆叫它“猪”。为了提高速度和机动性,战术飞机的线条通常都惹人喜欢,唯独“猪”例外。也许它是美国空军里最丑的“鸟”。它的双涡轮风扇发动机挂在双垂直方向舵的尾翼上,好像飞机专家在设计时忘了把它考虑进去,看上去活像是三十年代的东西。它的平板状机翼完全没有后掠角;为了收放粗笨的起落架,机翼中间部位还呈弯曲形,下面是各种武器挂架;机身底部是对付苏联坦克的主要机载武器——GAU-8型三十毫米转膛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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