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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塔镇,步行街。
流浪酒吧。
二楼一间隐秘的会客室里。
瑟普拉诺站在小吧台后,从身后的酒厨中挑了一个瓶子。瓶子里盛着草绿色的液体。即便没有加热,也始终在咕嘟咕嘟冒着气泡。
会客室面积并不大,但五脏俱全,黑枣木的酒厨、精致的吧台、玻璃茶几、宽大的龙皮沙发、波斯长绒地毯、还有挂在墙壁与天花板间龙血藤上的高品质灯火虫。
与会客室外的灯火虫们相比,这里的灯火虫不论个头还是明亮度都强了不止一筹。而且它们更安静,懂得老老实实趴在原地吮吸藤汁,不会在树藤上爬来爬去,影响照明效果。
瑟普拉诺正在招待一位客人。
就是玻璃茶几后面,此刻正坐立不安的阿瑟·内斯同学。
虽然学校里许多人都觉得阿瑟·内斯是个蠢货——事实上他只是稍微有些‘莽撞’——但这并不意味着他没有脑子。
作为在第一大学呆了两年的老生,作为一个小家族的继承人,阿瑟·内斯或许在魔法上天赋不佳,但在某些方面的嗅觉却非常灵敏。
比如自我定位上。
诚然,他有时候觉得自己还算个人物,但这份自信主要是针对那些毫无背景、白丁出身的巫师,或者那些刚刚入学半年多的毛头小子们。即便是连续两次在郑清身上栽了跟头,也没有让他的这份自信消耗多少。
因为类似郑清那样的学生毕竟是少数——有几个学生在一年级的时候会被魔杖列入大阿卡纳名单呢?前后百年,一个都没有。
所以,在郑清手底下栽跟头,不丢人。
阿瑟·内斯对自己的定位也非常清晰: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巫师世界的‘中产阶级’。换一个更形象的比喻,他大约就像是一个古老封建王朝里的‘乡绅’或者‘胥吏’,可以仗着‘统治阶级’的需要狐假虎威,却绝对算不上一个‘统治阶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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