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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不愿意被人冤枉,那潘龙唯一的选择,就是让这店铺的伙计改口。
而他的做法是什么呢?
前世网上有句名言,叫做“一个人的说服力,跟他的拳头大小有直接关系”,这话发展到最后就是“你说话别人就信?那你多半是正在把枪指着他的脑袋”。
潘龙手头上当然没有枪,但他有拳头。
只是刻意控制力量的随手一拳,那红头发的伙计就被打倒在地,手上的长火叉也掉在了一边。
潘龙将他打倒之后,才叹了口气,说:“我知道你们这种人。自己混不出个名堂来,就特别看不起那些能够混出名堂的人。看到一个东方人能够跑到西方来闯荡,让你觉得嫉妒了。所以你就造谣中伤我,为的是满足你自己那点嫉妒心理,对不对?”
“不对!”那伙计满脸通红,一咕噜翻身爬起来,大声说,“你在胡说!”
回答他的,又是迎面一拳,将他再次打倒在地。
“从东方到西方,路程很远很远。”潘龙说,“我越过高山、越过草原、越过沙漠、越过海洋。我和土匪战斗过,和海盗战斗过,和贪官污吏战斗过,和想要烧死一切异教徒的狂信者战斗过,甚至跟那些热衷于抓人当祭品的邪魔外道战斗过……你还差得远呢!”
伙计脸色更红,也不知道是羞还是气。他再次站起来,嘴里大喊着毫无意义的音节,冲向潘龙。
于是他第三次被打倒在地。
如果潘龙认真的话,一拳就能把这出言不逊加种族歧视的小子打成一片马赛克,但他要的不是那样的结果。
他到这个世界,是来散散心,找点乐子的。
不是来当变态杀人魔的!
所以他刻意控制着拳头上的力量,每一拳都恰到好处地将这伙计打倒,却并没有让对方受伤。甚至于那伙计摔倒在地上的力量和角度,也一样在他的控制之中。只会摔疼,不会摔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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