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本文并没有走多远,就被那女人拉了回去。
其实于本文已经四十四岁,可他三十五岁的时候就看着很年轻,如同刚刚三十岁的人,而末日后的这些年,他的容貌并没有改变。
此时,他没想到丽莎竟还会让他回去。
经历过很多事情的人自然就更能看透人心,于本文当下就明白了,这对母女一定生活的很艰难,要不然丽莎不会把他拉回去。
“亚当,今晚你睡客厅。”
亚当觉得妈妈的语气有些严厉,他还没想明白妈妈要干嘛,但把于本文带了回来,这让亚当觉得高兴。
于是他乐观的点点头表示同意,同时对于本文做了鬼脸。
于本文经过他身边时动手摸了他的头发。
亚当举起手中的鸡蛋,还没舍得吃呢。
于本文对他做了个吃的动作,之后,他就被丽莎拉进了里面的卧室,结束了这样友爱的小互动。
“有烟吗?”
丽莎坐在床上,情绪看上去有些激动。
于本文拿了一包烟扔给丽莎。
“十天前另外一个镇子上买的,距离这边三百公里。”
“末日中路不好走是吗兄弟?嗯,呵呵!”
“你可以放松些,不需要用这种嘻哈语气跟我说话,我不是黑人,而是个黄种人,我们可以更简单的面对彼此,就好像末日前那样。”
“我能吗?我可以信任你吗?”
丽莎点燃了一根烟,用力抽了两口,然后咳嗽,这烟有些呛人。
于本文也拿起了一根,点燃了抽,然后蹲在房间的角落里。
“怎么才能让你相信我呢?其实我不需要同伴更好些,但你们救了我的命,我喜欢亚当那孩子,我们两个有缘分,我想把他带到那个地方。”
“那个地方到底是什么?”
“暴君城,我是暴君城暗探,七个月前被派出来执行任务,我一个人走了差不多六千多公里的路程,去过二十几个地方,如今我要回去了,因为我已经完成任务,当我回去时,我的首领会给我丰厚的奖励,我想如果你们跟着我,以后的生活会很好,当然前提是我们活着返回暴君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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