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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评论》创刊时,正当“一二八”事变上海停战之后。如何对待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这时,胡适和《独立评论》都是主张不抵抗的。
1932年5月5日,国民党政府与日方签订《淞沪停战协定》,规定交战区划为非武装地带,虽由中国警察接管,却规定中国不得在本为自己领土的“交战区”驻兵,又规定日军撤至“一二八”事变前地区,即承认日本可以在上海淞沪、闸北、江湾及引翔港等广大地区永久驻军,还承诺取缔抗日运动,答应把英勇抗击日寇的十九路军撤离上海。在很多人看来,这显然是一个妥协和出卖主权的协定。而这时创刊的《独立评论》,发表胡适的文章,却公然赞许国民党政府的妥协态度,肯定《淞沪停战协定》。不久,胡适又发表《论对日外交方针》,主张按照日本政府所提的五项原则,与日方“和平”交涉。
虽然文中明确提出“交涉的目标要在取消满洲伪国,恢复领土及行政主权的完整”,却又同意中国也不得在东三省驻扎军队,在很多人看来,这等于变相承认满洲独立。因此,连一向追随胡适的傅斯年也极力表示反对。
胡适主张温和冷静,不以武力抵抗,努力争取与日本和平交涉、谈判。故对一切能暂时停止战争的妥协举措,他都表欢迎拥护。而且,特别寄希望于国际联盟的“调解”。
“九一八”事变发生后,中国驻国际联盟代表施肇基奉令,于9月21日向国联理事会控告日本侵略中国领土,破坏国联盟约。要求国联采取行动,制止日本对和平的威胁和形势的恶化。“使危害和平的局势不致扩大”,并恢复到事变爆发前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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