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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魏帝国,大家都隐隐约约有一种奇怪的共识。
皇帝下令要办的事情,一定能办成。
比如他要任命刘狄做邺县县令。
这种事情就算被人要求说要走一遍程序正义,吏部也绝对不会阻拦。
张昭全靠皇帝才能站稳脚跟,对于这些县令的任命,他立马会通过这个任命,让这个任命变得合理合法,无懈可击。
然后这个通行郭魏集团十几年的政治潜规则就此终结,底层的泥腿子们大规模上位,在县一级别的政府里大展手脚,完全占据主流。
而郡一级别的政府层面里,也会有大量泥腿子拿着吏部的任命文书进入郡府办事,掌握一些郡级政府层面的重要权力,在士人出身的郡太守眼皮子底下蹦跶。
可偏偏郡太守没有权力罢黜这些吏部任命的官员。
这虽然不能影响到中央层面的大局,但就是让人很不爽,很不高兴。
局面改变了,原本被死死压制住不可能威胁到士人地位的黎庶居然有了挑战士人的资格。
他们也能做县令或者县长了。
过去,他们摸不到这个门槛,而这个门槛是士人的起步,双方泾渭分明,有云泥之别,彼此的命运并不相交。
可现在不一样了。
黎庶可以做县令县长,可以和士人担任一样的职位了。
虽然士人起步就是县令,并且想要得到晋升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
可这难道不是一种耻辱吗?
我们能做的事情,他们也能做,这算什么?
我们的特殊性又在什么地方?
到时候一个浑身臭气皮肤干枯且肮脏不堪的泥腿子居然和一个出身高贵、家中几代人都是三公级别官员的士人做同僚,一起在郡府里商讨各县的发展规划……
这正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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