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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肯在镜头前,平淡,看上去从容,但又像是麻木地叙述了自己犯罪的所有过程。
包括他一开始是因为好奇和刺激,在别人抢劫商店的时候捡一点别人剩下的东西。
到他开始主动去砸玻璃抢劫商店。
叙述的过程并不长,他交代了每一件商品的来路,并且和所有赃物都能对得上。
法官是一名六十来岁,来自联邦已经退休的法官。
他其实可以不来,但是他对司法,对工作还有着无法扑灭火一样的热情,所以在募集志愿者的时候,他离开了家人,跟团来到了纳加利尔。
他一生审判过很多的案子,此时他表情严肃地看着阿肯,“所以说,所有的东西,实际上都是你通过盗抢手段掠夺来的,和你的父亲没有关系?”
阿肯看了一眼身边的中年男人,他用力点了点头,“是的,老爷。”
法官又问,“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
阿肯又点了点头,法官随后把目光投向了中年男人,后者只是保持着平静,回避法官的目光。
法官摘掉了眼镜,他拿起小鹿皮的眼镜布擦了一会,有那么大约十六七八九二十来秒的时间,他重新戴上,最后问了一次,“你们对你们所说的还有什么需要修改的地方吗?”
“没有了,老爷……”
法官拿起锤子,敲了敲。
快速法庭不像正式的开庭那么的严肃,不然大家就一直起立坐下算了,法官自己的体力也支撑不了。
“根据《纳加利尔新联邦法典》,警察和检查提供的证据,嫌疑人自己的描述,确认证据充足,事实清晰,……行省……市阿肯,犯有盗窃,抢劫,伤害……”
他说着顿了顿,“……经由审判,阿肯,你将会被执行死刑,你需要上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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