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佑十七年八月初十二,汝丧之七日,吾作文衔哀致诚,以告汝之灵:郭姓少年,名奴儿,乃巢州含山县人氏。天佑八年时巢州为梁军所侵,万户家舍皆毁,郭奴儿与父母兄弟随十数万巢州民渡江避祸,父死途中,随母及兄妹乞食金陵。天佑十二年,其弟饿殍倒毙道侧,郭奴儿与其母体弱力微,仅以枯枝刨坑葬之,然弟尸为野犬创食。为护幼弟尸骸,郭奴儿体弱如孩童,徒手奋与七八野犬相搏,遍体鳞伤,鲜血淋漓,犹无畏也。我路遇之,着瘸腿家兵周山收养其兄妹为义子义女,始为吾家之子弟也。郭奴儿时年十四,瘦如孩童,初为家兵子弟之长,诸子皆不服,与之相争,然其性志坚韧,无畏艰难,习文字、刀弓及兵事皆速,年余诸子咸服,为吾之臂助……江东招讨使、叙州刺史韩谦于郎溪书其碑,使后人铭记其事!”
韩谦最终还是遵循郭奴儿战前留下来的遗嘱,将他安葬在洪林埠驿道西侧的矮坡上,那里也是他在夜战中箭牺牲之地——与郭奴儿一同安葬于此的,还有战死于石佛石西隘口的九百六十七名赤山军将卒。
碑文乃是韩谦五天前所作的祭文,也是郭奴儿战死头七之日书于郎溪城,然后着林宗靖亲自赶到洪林埠找到石匠,刻于墓碑之上。
这一天,周元和、富陌、卫甄三人陪同韩文焕、韩道昌、韩钧乘车从宣城前往郎溪。
一行人穿过夹于石佛山与麻姑山之间的隘道,途经洪林埠,看到道侧新墓所树的碑石足有一人之高,韩文焕坚持要下车,众人走到高碑前,才知道这里是韩家家兵子弟、赤山军参事、缙云楼掌案执事郭奴儿之墓。
碑文除了记述郭奴儿的生平,成为韩家家兵子弟的缘由,也写了洪林埠拦截战的惨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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