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先生当年在纽约阅报评诗之余,他也时常向我说:“你们在纽约也是中国新文学在海外的第三个中心。”另外两个“中心”据他说便是台北和香港。他说这句话的缘故,就是50年代里中国知识分子在纽约也曾组织过一两个文艺团体。胡适之对我们这种小文艺组织真是钟爱备至,而他老人家自己也就自然而然地变成这些小团体的当然指导员和赞助人了。
“文学”这个东西本来就不是胡适之一个人的“娱乐”。它原是人人之所好,尤其是中国人之所好。我们的中华民族本来就是个诗人的民族。君不见我们祖国从古至今的圣主明君、主席省长、将军司令、教授学人、贩夫走卒、企台司账……兴之所至,大家不是都可以“口占一绝”吗?当年的名地质学家翁文灏,下海做行政院院长,干不下去了,回家关起门来,别人以为他在“闭门思过”;但是据中央社的报道,他却在家里“闭门做诗”!
笔者50年代之初在美国“打工”为生时,也曾与一些老华工“唱和”一番,在那种“牛马”不如的生活环境里,一位老唐人竟能做出些四平八稳、胡适之所谓“acceptable”(过得去)的律诗,我读到他的“早知身本非金石,已听人呼作马牛!”的诗句,再看看他那“天朝弃民”的苦力生涯,顾影自怜,真为之泫然。
我们的炎黄子孙的感情是最丰富的,伤时忧国、死别生离、壮志未酬、怀才不遇……照例都要以诗言志,“咏怀”一番。那时在哥大讲中国诗品的吉川幸次郎教授便常说:“中国的诗是有其悲哀的传统的!”
我国的诗人们从屈原到余光中——胡适等少数“乐观诗人”除外——“咏怀”之作,照例都要“伤感”一番。不“伤”何以“感”人?尤其是在家破人亡、绠断篷飘之际,自然“伤感”更甚,“悲哀的传统”因而也就益发显著了。50年代在海外漂流的中国知识分子,新愁旧恨当然更是说不尽了。有愁有情,大家难免也就要“咏怀”一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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