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冬秀夫人与胡适之先生同年,生于清光绪十七年(1891),辛卯。夫妇二人是一对小兔子,夫人长先生数月。他二人是光绪三十年(1904),甲辰,订婚的。似乎是胡先生的外公做的媒。冬秀夫人的父亲江老员外对这门亲事似乎很认真。他对胡洪骍这个孩子认真地观察了好几天,才答应“以女妻之”的。
胡先生年轻的寡母对这门亲事,似乎也很满意。胡氏留美期间,这位未婚媳妇就经常至夫家陪伴婆婆,并一起照相以寄远人。在她的未婚夫感召之下,这位江小姐也把“小脚”放大,变成了中脚。家人并为她延师课读。日久能文,也就和数万里外的未婚夫婿,时通鱼雁。行行之笺虽短,脉脉之情弥深;半叶存问,也颇能惹起海外游子的相思。怀袖馨香,也给予他足够的烟士披里纯,而大写其acceptable的情诗——这便是这对未尝谋面的小两口儿,婚前远隔重洋的一点灵犀!
在胡适之那一辈——更具体地说,那些清华公费留美,第一、二、三届,胡适的留美同学们——试问有几位没有胡氏那样的婚姻背景呢?他们都是“世家子”。光绪年间的十八九岁的世家子,未“订过亲”,甚或“娶过亲”的,实在是少而又少了。
胡适之讨了个“小脚婆子”。试问胡适之的同学们、朋友们的“小脚婆子”,哪里去了呢?那批“世家小姐”就没有江冬秀女士那样幸运了。她们是我国数千年来,血淋淋地被压迫的女性,最后一代的牺牲者——她们有的深闺独处,试把花卜归期,可是过尽千帆皆不是,月月年年,坐伤老大;最后落得个守活寡,以终其生。幸运点的,最多也只能当个女阿Q,自称为失去丈夫的“乡间大太太”!抵不住社会歧视和空床孤寂的,则难免寻觅吞金、悬梁的解脱!六十年回头一看,比他们后一辈的世家子,试问哪个不能说出一两位当年欲死不能的准烈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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