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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值夏五月,远在汉室北方边墙,西邻云中、上郡,南接上党、河东,东望燕、赵,北临匈奴的代国,气候也逐渐回暖。
自汉室立,萧相国在秦律的基础上修订《汉律》时起,上郡、代地,以及远在燕国更东北方向的右北平,都属于法律意义上的‘贫困地区’。
根据汉律关于农税的规定,整个汉室但凡有田的百姓,都要在秋收之后上缴作物秸秆、干草,以充作战略资源储备——战马的饲料。
而上郡和代地,就在汉律中享受到了白纸黑字的优待。
除上代之外,其他所有地方的秸秆、干草税收取标准是‘顷入三石’,即每一百亩田上缴秸秆、干草各三石。
反观上、代,则是‘顷入各二石’。
没错,上代,就是法律明文规定连干草秸秆,都可以少缴甚至特殊情况下不缴的贫困地区。
究其原因,则是因为上代除了要面临北方异族的威胁之外,其地理、气候条件都十分恶劣,就连农作物的产量,上代也比汉室的土地平均产量少一石左右。
便拿汉室最普及的粟米为例:关中水利条件好一些的上田,大都能达到三石半甚至四石的亩产量,而即便是最恶劣的夏天,亩产也大体能维持在三石左右。
相较于关中,关东虽差一些,但亩产也低不到哪里去,上田三石半够呛,下田两石半以上还是能保障的。
也就是说,如果单独统计关东的平均亩产量,那大概能接近三石,关中稳超三石,隐隐向三石半看齐。
关中加关东,拥有者如此辽阔的可耕作土地,又有着如此高的平均基数,按理来讲,汉室的粮食产量应该不会因为上、代这区区两地太拖后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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