忙忙碌碌地终于到了大年三十,吃过早饭,徐祖爷就把厨房里挂着的腊猪头和猪尾巴拿下来洗涮干净。
猪头猪尾放进锅里煮上,煤炭炉子上炖上了牛肉。
等厨房的活都利索了之后,徐祖爷拿着刀准备去院子里拎鸡过来放血。
结果出了厨房也没看到鸡,找了半天,终于在小金的窝后面找到了。
只见小金正霸气地,把那只红腹锦鸡压在地下,用它的右爪狠狠地掐住了红腹锦鸡的脖子。
金雕本来就是野鸡的天敌之一,本来就被吓得魂不守舍的鸡,被小金这么一折腾,就差没断气了。
徐祖爷赶紧把小金赶开,小金对着徐祖爷倒也不护食,由着徐祖爷把鸡给拿走了。
“小鱼儿,你好好教教小金,你看这野鸡都被它弄的得要死不活的!”徐祖爷拎着鸡冲着正在练毛笔字的尽欢喊。
尽欢搁下笔赶紧过去瞧,野鸡脖子上的毛都秃一大半了,不过幸好还没有伤口,不耽搁徐祖爷的杀鸡。
“祖祖,就是掉了点毛,不耽误你杀鸡!”尽欢笑嘻嘻地跟徐祖爷说。
徐祖爷气哼哼地给鸡抹了脖子,“就是你惯的!要不它能有那么大胆子在家里撒野!”
尽欢嬉皮笑脸给徐祖爷递碗接鸡血,徐祖爷睨了尽欢一眼。
“你三张大字写完啦?跟着我转悠啥?又想浑水摸鱼混过去?”
尽欢只有认命地回到桌子上,继续练起毛笔字来,徐祖爷一直拒绝尽欢用铅笔和钢笔。
他说练字首先要学好毛笔字,以后硬笔字自然就会很好看,毛笔没打好基础,以后钢笔写出来的字歪七扭八的不成样子。
也就亏得尽欢现在悟性极高,要换成上辈子非得把她逼疯。
现在尽欢的字已经像模像样的了。
徐祖爷给野鸡褪毛,尾巴上还留了三根毛。(传说祭祀用的公鸡留三根鸡毛来牵引灵魂,保护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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