蝙蝠蒙放走了黑夜,
鸢鹰朗恩又把它带了回来——
牛群吓得都躲进了茅舍,
因为我们要肆无忌惮直到天亮
这是炫耀武力与尊严的时刻,
请看我的尖牙、利爪和巨钳。
听那呼唤声——祝大家狩猎成功,
遵守丛林法律的全体生灵!
——《丛林夜歌》
在西奥尼山上一个暖和的傍晚,狼爸爸刚睡了一天,睁眼一看,已经七点钟了。他挠了挠痒,打了个哈欠,依次伸展开四只爪子,试图赶走残余在爪尖上的睡意。狼妈妈还继续躺在窝里,她那大灰鼻子埋在狼崽子中间,四个小家伙滚来滚去,互相打闹。月儿很亮,照进他们家居住的山洞。“哦呜!”狼爸爸说,“又该去打猎了。”当他正要纵身跳出山洞时,一个有着蓬松大尾巴的小个子的影子挡住了洞口,而且用一种幽怨、哀求的声音说:“大王,祝您好运。祝您高贵的孩子们好运,祝他们有一口又白又结实的牙齿,好让他们一辈子也不会忘记这世界上还有我这样忍饥挨饿的豺。”
这个小个子叫塔巴克,是一头专门捡拾残羹剩饭的豺。全印度的狼都鄙视这个塔巴克,因为他爱耍小聪明,搬弄是非,常常在村里的垃圾堆里寻找破布及烂果子吃。但是他们也害怕塔巴克,因为塔巴克比丛林的任何生物都容易犯病,而且是疯病。一旦犯病,他什么都不怕,横冲直撞,见谁咬谁。就连老虎在遇到塔巴克发疯的时候也要赶紧躲开,因为发疯是野兽们最丢脸的事儿。这种病人类称之为“狂犬病”,野兽叫“狄沃尼”,遇上了得赶紧跑。
“哦,你啊!”狼爸冷冷地说,“可惜这里没有什么好吃的。”
“对一头狼来说,的确是没有什么好吃的。”塔巴克说,“可是对我这一个小家伙来说,一块骨头就是一顿大餐了。我们是豺族,还有什么可挑剔的?” 说完,塔巴克一溜烟钻进洞里,在那里他找到一根带着肉丝的鹿骨头,便坐在那里美滋滋地啃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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