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阿尔·鲁滨逊太太的儿子。鲁滨逊太太曾经有过一个农场,位于温斯堡以东两英里处,从特鲁宁山上下来的一条小路旁。农舍漆成棕色,靠路边的所有窗户的帘子从来都是垂着的。房前马路上,两只珍珠母鸡带着一群小鸡卧在厚厚的尘土中。那时,伊诺克就跟妈妈住在那栋房子里,他长成个年轻小伙子时,去了温斯堡高中念书。老辈居民们还记得他文静、爱笑,不怎么说话。他去城里时常常走在大路中间,有时还捧着一本书。一群赶车人不得不冲他大叫,发誓要让他搞清楚自己在哪儿,这时他才会离开车来车往的地方让人家通过。
伊诺克二十一岁那年去了纽约,当了十五年的城里人。他学过法语,进过一所艺术学校,希望能发展自己的绘画才能。他盘算着去巴黎,在大师的熏陶下完成艺术学业。但这个理想从未实现。
伊诺克·鲁滨逊始终一无所成。他可以画得足够好,他头脑中隐藏着很多古怪、微妙的思想,本来都可以借助画笔表现出来,然而他一直是个孩子,这对他在世俗社会发展是个障碍。他始终未长大,当然他既无法理解别人,也无法让别人理解自己。他身体中的那个孩子经常冲撞东西,冲撞诸如金钱、性和舆论等现实的东西。有一次,他在街上被一辆车撞了,摔到一根铁柱上,成了跛子。这不过是导致伊诺克·鲁滨逊一事无成的众多事件之一。
伊诺克刚去纽约那会儿,还没有被生活中的各种实际问题弄得张皇失措,整天跟一大帮年轻人混在一起。他加入了一个青年艺术家团体,里面有男有女,他们有时晚上到他房间来。有一次,他喝醉后被抓到警察局,警长把他吓得够戗。还有一次,他想跟一个在他寄宿的房子前面的人行道上遇见的城里女人发生关系。这个女人和他并肩走了三个街区,他慢慢害怕起来,最后溜了。那女人一直在喝酒,她觉得这事很有趣。她靠在一栋房子的墙上开心地大笑着,以至有个人也停下来跟她一起大笑。这两个人大笑着一起走了,伊诺克溜进自己屋里浑身抖个不停,心里很恼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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