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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义兴今年四十二岁了,现在给德王府放马谋生。
他小的时候家境还是不错的,当初在家乡那块蒙汉杂居的地方也算是大户。
只是他十七岁的那年有一天他出去喝酒,家里就遭了匪灾,第他第二天回来的时候就见自己家的三间大瓦房已是被土匪烧了个溜干净,家里的人也全被土匪杀死了。
可是后来他经过打探才知道原来那夜去自己家杀人放火的土匪竟然是和官府勾结好了的,为的就是霸占他家那几十亩在当地最好的田。
周义兴又不傻自然不会去找官府告状,而是在一个月后一个月黑风高的夜里摸到了那当官的家里,也杀了他家一个满门,然后便开始了逃亡的生涯。
这些年里什么样的罪都遭过,可兵荒马乱的年代他家只剩下一根独苗的他却再也没能够把家道中兴起来。
接近三十岁的时候倒也是取了个媳妇,只是没等媳妇给她生个娃却又得病死了。
一连串的打击终于让他心灰意冷了,仗着会养马驯马终是在德王府谋了份牧马的差使。
他每日里大碗喝酒大口吃肉顶着酷暑严寒放马阴山下除了偶尔会想想女人倒也过得其所。
此时虽然是中午,可是他依旧喝了些马乃子酒,可又总觉得差了点什么。
差什么呢?
他这才想起巴特尔那个小崽子不在,没有那小崽子在一起和他抢酒喝,他觉得这酒喝得总是不爽。
也不知道那小崽子和他阿妈被德王府给弄哪去了,不知道还能不能回来和自己一起放马,那小崽子等长大以后肯定是个人物!
想到这时倦意上来了,便站了起来想找地方睡上一觉,可这时他忽然就发现马群出现了骚动,然后他就听到了马蹄的“得得”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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