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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振感到他快发疯了。
照在他脸上的光线又热又亮,折磨着他的眼睛,而且他也不能伸出手遮挡光线,两副手铐将他的双手牢固的锁定在了椅子上。而要转头避开光线也完全不可能,因为旁边的洋人“官差”一直注意着他,并随时纠正他的姿势。
于是他只有继续承受着这种折磨。
而使他的痛苦更加强烈的是,王振甚至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被抓起来――他刚刚乘船抵达美国就被洛杉矶移民局送进了拘留所,被关押了十多天后又被警察带到了现在所处的审讯室――他根本不知道自己究竟触犯了哪一条律法,竟然会受到如此的对待。
其实这是移民局经常做的事情,在颁布《排华法案》以后前往美国的华人时常会被移民局直接送进拘留所,有些人甚至会被关押上一年甚至两年。毫无疑问,王振就属于不走运的那一类华人。
但有一点他十分清楚,申辩根本毫无用处,因为洋人根本听不懂他在说什么。
王振只能责备自己。为什么要听信别人的谣言,以一百两银子作为代价,远涉重洋到一个陌生的、语言不通的国家寻找发财的机会。虽然后悔与申辩一样没有任何实际意义,但他总是在考虑,如果当时他选择留在中国,现在又会怎么样……
审讯室的门突然打开了,两个人走进来。其中一个人伸手,关掉了桌子上的台灯。
光线突然消失让王振的眼睛变得很不舒服。他用了一些时间适应已黯淡下来的光线,同时他听见两个人用洋文进行着交谈――从语气上,他感觉是其中一个人在责备另一个人。接着,受到责备的人喊了一句什么,于是两个洋人官差走上前,拿出钥匙打开了手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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