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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三十几年前,老于还是小于的时候,离开家乡到大城市闯荡。他没有什么特长,只能跟着老乡在工地上打零工。那次大概两个月没有发工资了,工友们说老板卷着钱跑了。老乡们愤愤不平,偷偷商量着要把工地上的钢筋给卖了,虽然钱不多,但至少能赚一笔。
老于没有钱,但是他不想当小偷。既然要不到钱,那就到别的地方打工好了。他不想知道老乡们的计划,他也不会参与其中。那时的他只是一个很普通的人——也可以说,是一个特殊的普通人。
比如,到了大城市之后,他第一次听到教堂的钟声,立刻就感受到了一股强烈的震撼,那股震撼直通他的心底,他想去那个神圣的地方,他愿意诚心诚意地跟随神的旨意;他对钢琴十分痴迷,在别人打牌打麻将的时候,他拿着脏兮兮的本子,认真地瞄着五线谱。其实他一个音符也不认识,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弹一次钢琴,但是他依然描着,在别人的不解和嘲讽中坚持着。
偷钢筋的计划,老于压根就不想参加,但是迫于同乡们的压力,他还是答应给他们“帮忙”,没想到,这一帮,就成了帮凶。
老于是在望风的时候被抓的,其他人早就跑了,就剩下他在原地等着。之前工地的钢筋就经常被偷,这下总算找到贼了。老于稀里糊涂的,就这样成了替死鬼。
“于家泉很木讷,他不承认那是他干的,但是所有人都说那是他干的,就连跟他关系好的同乡也把罪名加在他头上。他百口莫辩,而且,在被抓的时候,他还特别诚实地说,是老乡想偷钢筋,他只是来帮忙的。那时他才刚成年,没见过什么世面,也没有足够的心眼,就这样稀里糊涂地被骗了。其实在量刑的时候,我们也犹豫过,这个年轻人跟别人格格不入,很明显是被针对了。我们很同情他,‘人善被人欺’,这话用在他身上再合适不过了。不过,法律又不讲情面,最后还是判了一年。我的直觉告诉我,他确实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犯罪的,而且是被其他人给冤枉了,但是这一行干久了,再狡诈的人我们也见识过,还是那句话,在事实证据面前,直觉和感情都是不管用的。判完之后,我们都挺难受的。从我私人角度出发,我不能接受这个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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