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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庚仁德,恩加万民,臣黄飞虎、商容、比干等联名上奏,曰:
奴不可擅杀,人不可擅殉!
殉一人,罚银十两,
殉二人,罚银百两,杖八十,
殉三人以上,抄家,流放三百里,
殉五人,杀无赦!
殉十人,夷三族!
请陛下决之!
初看之时,觉得还不错,
可细细琢磨之后,武庚便生出了无奈与失落来。
因为如果这个政策落地,那以后只要凑点钱,只要是有点钱的,都能凑钱为死去的家人凑个殉葬,
而那些富户,则完全可以凑一百两银子为家人殉葬,至于说杖八十,完全可以让仆人去领受,或者干脆花点钱赎买即可。
后面什么流放,杀无赦,夷三族之类的东西根本就没有意义。
原本以为搞定了黄飞虎,一定能够得到自己想要的,没想到竟是这样的结果。
武庚苦恼地捂住了自己的脑袋。
这是几位辅政大臣共同商议的结果,直接推翻肯定是不行的,
那要怎么办呢?
忽然,他眼前一亮,冷笑起来,提起笔将第二条的杖八十划掉,然后在第一条和第二条后面加了些内容。
于是第一条和第二条就变成了:
殉一人,罚银十两,死者血亲杖二十,死活不论。
殉二人,罚银二十两,死者血亲杖四十,死活不论。
其他不变!
武庚所加的这一行字,其关键就在“死活不论”这四字。
罚钱多少不重要,
打多少也不重要,
重要的是能不能打死!
那么以后不管是谁,只要是死后敢于殉葬,那他的父母和子女就要做好被打死的准备。
所以武庚直接把杖八十改成了杖四十。
因为杖打罪犯这种事,打多少下根本不重要,
只要有杀心,一杖就能打死人,何必要八十下呢,留着力气多打几个人不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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