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查本部立刻找‘天之肴’和菊谷的两位朋友求证。两个朋友都说,那天他们的确跟菊谷吾郎在‘天之肴’聚餐,时间也对得上。起初我们也怀疑过他们是不是在撒谎,可是无论问几遍,他们的证词都没有动摇,完全不像是在说谎的样子。他们都是有家有室的人,工作单位也是正经的公司,是脚踏实地的上班族,应该不会冒险帮人家做伪证的。而且我们还给‘天之肴’的店员看了菊谷吾郎的照片,对方也说,这位客人的确在十日晚上来过。”
“那菊谷吾郎的不在场证明是真的成立了呀。”
柜台另一侧的时乃说道。
“是啊,不过在了解情况的时候,菊谷的一位朋友提到了一件耐人寻味的事情。他说菊谷在七点多的时候去了趟厕所,离开了八分钟左右。”
“八分钟?怎么不是个整数呢?”
“这位朋友是个狂热的球迷,聚餐的时候一直惦记着七点开始的球赛,所以他一边吃饭,一边用手机看比赛来着。据说菊谷几乎是在比赛开始的同时离席的,而其中一队刚拿下本场的第一分,菊谷就回来了。这个球是开赛后八分钟进的,所以菊谷离席的时间肯定是七点之后的那八分钟。”
“也就是说,他的不在场证明存在八分钟的空白呢。”
“搜查本部就把注意力集中在了这八分钟上。从‘天之肴’走去滨泽杏子家大概只要五分钟,还是相当近的。我们猜想,也许他就是利用这段时间去案发现场行凶,然后再回来的……”
然而经过实验,我们发现八分钟貌似不太够用。从“天之肴”走去案发现场要五分钟,那就意味着骑摩托车的话,两分钟左右就能到了。往返就是四分钟,用剩下的四分钟行凶即可——这么算当然没错,可实际操作起来并没有那么简单。首先,离开居酒屋的时候得非常小心,不能被店员看见。因为店家生怕顾客吃霸王餐,所以店员会不露声色地盯着,以防顾客不买单就走人。要想在不被店员察觉的情况下离开,就得等候店员没在注意的时机,这还是很费时间的。更何况抵达现场之后,凶手还得按门铃,等被害者开门,再跟她寒暄几句,让她放松警惕。算上这些环节的时间,八分钟根本不够用。有个二十来分钟的话还勉勉强强说得过去,可八分钟实在太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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