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不能以德相怀,而以相噬为志者,惟常有敌以致其噬,则可以少安;苟敌亡矣,噬将无所施,不几于自噬乎?
——苏轼《东坡易传》
郑五七看到自己那头牛被压死在柳树下,肝都要痛裂。
他家是五等户,祖上传下来十二亩田。若是上田也罢,三亩地还能养一口人。他家这地却在石洼边上,虽经几代人垦殖,却仍旧薄劣。上田一亩地能收两三石麦,他家却至多只能收一石半。一年不足二十石。
别人一顿吃一升粮,一家五口,一年三十石粮足够。他却生来食量大,一顿一升才半饱,娶的妻、生的儿偏也是大肚皮,加上父母,他家一年至少得四十石粮。活了近四十年,他却似乎从没饱足过一顿。
除了口粮,还得穿衣,得买盐醋,得修造农具。冬衣三年一换,夏衣一年一身,每年至少四匹麻布,将近四石粮;斤盐斗粮,一年三斗盐,加酱醋又得一石粮;每年修造农具,至少得用去一石粮。
他家地虽少,却是主户,得缴田税。税是十分之一,每年给他定的是粮一石三斗,绢一匹。若是仅这些,倒也罢了。除了田税,其他各样的杂税多得记不住,鼠雀耗一石别输二升、运粮脚钱一百二十文、仓耗钱二十文、斗面加耗润官钱三十文、义仓粟一石八斗……此外还有修房的木税钱、蒿钱、鞋钱、丁盐钱、身丁钱、孩童挂丁钱……各样杂变加起来,比田税还多,十分之一早已过了十分之三。
因而,他至少得再佃四十亩地。但家中只有他和父亲两个劳力,种三十亩地便已吃力。又得租人的牛,一头牛顶两个劳力,才能种得了五十亩地。乡里佃地,惯例是五五分成,租牛又得加一成。幸而,他佃的是三槐王家王析的田,王析号称“王佛手”,心最善,他家养有牛,连牛带田佃给郑五七,只收取五成五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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