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之事,有时当过,而不可过甚,故为小过。
——程颐《伊川易传》
丁鹿已忘了自己从何时变作这般形状。
初进宫时,他事事都怕,夜夜偷哭。他被分派到龙图阁做杂役,管领他的是个贴祗候内品,虽只是第十一阶最低微官阶,却异常凶恶,将他们几个小黄门的月钱尽都扣在自家手里,平日饭食里齐整些的鱼肉,也都先行拣尽。略不顺意,便是一顿竹条。夜里不愿下炕溲溺,吩咐他们几个每日轮流,半夜一唤,便得立即立到炕边,张着嘴,溲在他们嘴中,不许吐掉,全都得咽下。
丁鹿被磋磨了三年,实在熬不住,无意间发觉那贴祗候内品偷窃阁中图书,私带出宫换钱。有天,他见那恶徒又趁人不备,偷偷溜进阁中。他忙跑去报给了阁中监官。监官率人去看时,那恶徒刚从阁中出来,怀里藏了一卷楷书之祖钟繇墨迹。那恶徒迅即被革了职,杖了八十,罚去牢城营做苦工。
丁鹿不但得了安宁,更被赏了一壶酒、一碗羊肉。那年丁鹿十三岁,从未吃过酒。他得了赏,不愿分给其他同伴,自家躲到宿房里,咧嘴笑着,饱吃了一顿,醉得又哭又叫,唤了一夜的娘。
自那以后,但凡受了欺辱,他都悄悄留意,只要瞅见仇人短处,便去偷报给上司。这宫里,几乎处处都有欺辱,他也便时时窥伺查探,渐渐将一双眼练得极其敏锐。当然,有时难免瞅错眼,或是瞅见的短并非要害,反倒招来监官斥责、仇家报复。为此,他也几回被毒打、陷害,甚而险些送命。
从中他渐渐摸寻出三条戒律:一、小仇须忍,大仇才报;二、寻到的短处一定得是要害;三、不能举报给上司,要举报给仇家的仇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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