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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候此话怎讲?”
吴良有些奇怪的看向曹禀。
据他所学,汉代匕首常常与佩剑并用。
军队中除装备常规兵器外,有的也配备匕首以备急用,而有些官吏除了佩剑也会随身藏上一柄匕首,危急时刻防身自卫。
这么适合近身肉搏与隐藏偷袭的兵器,怎么就非英雄所用了?
曹禀毫不掩饰心中的不屑,撇嘴说道:“两军对垒,无非斗将、斗阵、斗兵三种战法,无论何种战法皆需长兵才可赢的光明磊落,这只能用来偷袭刺杀的匕首虽然精致,却是个中看不中用的玩意,就算侥幸赢了也胜之不武,自非英雄所用!”
“原来如此……”
吴良还是第一次听到这种理论,心说这曹禀到底还是太过年轻,嘴上却并未驳了他的面子,顺势说道,“既然这匕首入不了军候法眼,交由我来处理如何?”
曹禀本就瞧不上匕首,再加上刚收了一批精良兵器心情大好,当即摆了摆手随意的道:“你若有用收下便是,反正是梁孝王的东西,只要他不介怀,我又有什么关系。”
“多谢。”
吴良道了声谢,果断将铜匕首拿入手中,又将木盒的蜀锦内衬取出裹住锋刃,别在了后腰裤绳上。
身为一名奴役,此前他是没有资格持有兵器的。
此刻却得到这么一件利器防身,简直就是装备大升级。
而且他很确信,这玩意儿放在这个时代就是神兵,虽受工艺所限未必够削铁如泥,但坚硬与锋利程度也绝非一般铁器可比,哪怕他不是臂力惊人的怪咖,刺穿寻常的锁子甲应该也不在话下。
只不过具体效果还是等日后无人时再做验证为妙。
一来是为了给自己留个护身符,毕竟现在还有人在惦记他的性命;二来则是为了防止曹禀看到反悔,那可就亏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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