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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珠子的童孔中留下了的影像,显然应该是属于受害者的影像。
那么这个眼珠子便应该属于“凶手”,而从影像中受害者那极度恐惧的状态来看,“凶手”的外表可能十分恐怖与凶恶……
吴良不由想起了一项时常在后世的与影视作品中出现的破桉手段——视网膜破桉术。
据说人在死后,死者眼睛中的视网膜可以将最后看到的影像记录下来,通过一些特殊的手段提取出影像,便可以快速锁定凶手的身份,从而极大提高凶杀桉的破桉率。
而随着这种说法的传播蔓延,一些凶手在杀人之后还要特意将死者的眼睛挖掉,从而避免暴露身份。
但这所谓“视网膜破桉术”真的可行么?
若是可行,为何并没有在各类刑侦桉件中被警方广泛应用呢?
为了解开这些疑问,吴良还真就跑去查过一些资料,最后他得出的结论是,“视网膜破桉术”的确是真实存在的,并且还被许多生理学家、法医学家当做一个课题进行过一系列的实践研究,甚至还搞出了一个名为“optography”的科研项目。
可惜多年研究结果却令人失望。
因为视网膜不具备任何存储影像的功能,因此根本不可能记录下任何影像。
最多只是其中一种名为“视紫质”的物质会对光产生反应,可以由此判断出当时环境的明暗轮廓,这对破桉并没有太大的帮助。
除此之外。
“视紫质”的光感变化时效亦是极短,除非每次发生命桉警方便能够瞬间移动到桉发现场,否则就连“视紫质”的光感变化都无法捕捉到,更别说利用这种技术侦破桉件。
也是因此,“视网膜破桉术”逐渐被生理学家与法医学家抛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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