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根据《一揽子救国法令框架》的精神,罗庇尔宣布开始对常务委员会进行整改,这标志着希艾烈从2924年12月22日正式确立,沿用至今将近3年的常务委员会,到此终于寿终正寝。
通过罗庇尔的改组,常务委员会被救国委员会取而代之,罗庇尔当任救国委员会的委员长,而委员长可以在不经过议会的情况下,提拔6名议员进入救国委员会,组成代表委员会的七人集团。
那么救国委员会的职能是什么呢?根据11日通过的《一揽子救国法令框架》,救国委员会成立背景是悉伯处于危难之时,最终目的是为了让悉伯从大革命导致的混乱状态过渡到正常状态,中期任务是结束干涉战争,短期任务是击退干涉军,履行限制物价的承诺。
所以在救国委员会成立的时候,罗庇尔就明确表明,救国委员会与此前常务委员会并不一样,不是一个正式机构,属于暂时性质,只要完成最终目的以后,救国委员会就会解散并将权力归还给国民议会。
除此之外,救国委员会与常务委员会最大的不同,就在于他的权力大到难以想象的地步,甚至比昔日的塞利提三世还要大。
之所以会这样,是因为罗庇尔在《一揽子救国法令框架》中规定,为了避免悉伯的精力在最危险的时刻仍然花费在无用的内耗中,成立的机构应当适当拥有更多的权力。
等救国委员会正式成立的时候,罗庇尔对此进行了清晰的阐述,救国委员会中只有委员长有向国民议会提议案的权力,其他委员只有建议委员长投议案,而议案一但发起,首先在委员会内部进行投票,救国委员会的投票同样遵守“妥协案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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