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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3 金作赎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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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不及月初朔望大朝。

数日之后,三司会审已毕。上呈朝堂,天子遂专开朝议。

正如不其侯伏完所料。

三司将曹孟德所陈,淮泗诸国,谋逆铁证。以‘熹平二年’,并‘初平元年’,析分前后。

天子问政公卿。

百官皆言,熹平二年,灵帝有诏,赦宠不案。前罪已赦,当既往不咎。熹平二年自中平六年,陈年旧事裹挟黄巾之乱。乱世苟活,物是人非,且“首恶”刘宠已伏诛,“胁从”淮泗诸王皆免。

唯初平元年,朝廷东迁甄都。王太师行狐虎之威,易相夺国前后。笔笔皆有迹可循。

然令天子并重臣,皆意想不到。

“长淮马会?”董侯瞠目相问。

“然也。”御史中丞荀彧,持芴奏报:“淮泗诸王,尤其陈王宠,喜好赛马。曾效幽冀七国,与国中另设马会。因徐豫七国,兴于淮水,故称‘长淮马会’。”

“原来如此。”牵扯蓟王,天子不然慎重:“长淮马会与七国马会,有何相干?”

“七国马会,曾助长淮马会,兴建马场,训养赛马,习练骑士。亦曾共举‘十四国赛马’。为便人、物往来,十四国,开港互市,互建会馆。”荀彧如实作答。

“莫非……”董侯斟酌问道:“淮泗诸国往来,皆出‘长淮马会’。”

“正是。”荀彧持芴跽奏。

换言之,自“长淮马会”建立。淮泗诸国往来,皆不取国国之名。皆假长淮马会之号。凡书文往来,不用国玺。只用马会印章。好一计,陈仓暗度,借尸还魂。

此事既“牵连甚广”。尤其,隐约牵动蓟王。殿中百官,遂知事不可为。此事,若再深究。何止“拔出萝卜带出泥”,分明是“小虾米引出大鲸鱼”。蓟王位高身正,总王权之极。为人处世,向来有礼有节。必不会裹挟淮泗诸国之中。多半是陈王宠,假借马会,故意牵连蓟王。拖蓟王下水,乃为求自保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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