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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行省首府,蓟王乃是初临。亦是初涉,西陆风土人情。
罗马帝国,图拉真时代,邮驿发达。时下,罗马境内共有三百七十二条驿道,总长度达二十万里。“条条大路通罗马”,绝非虚言。然境内酒馆,亦绝非大汉逆旅、客舍可比。
旅馆老板,称“科波(copo)”,女老板则称“科帕copa)”。
一般而言。旅馆房间逼仄,设施简陋,甚至破烂至极:“我的床不仅很短,而且还断了一条腿,破烂不堪。”居住恶劣,饮食极差,且不安全。由于多是往来游商,异乡旅人,并下层贫民出入,暴力犯罪层出不穷。每当夜幕降临,旅馆遂成作案天堂。累及周遭街道,亦暴力弥漫。
罗马旅馆,遂成为不洁、污秽、肮脏、淫荡、藏污纳垢之代名词。
蓟王不知内情,扎营于犯罪之地。
此时,便彰显夜女王之威力。
宿营地还未及展开。便有无数篷车,蜂拥而至,围成水泄不通。
商道旅馆,本就是鱼龙混杂,是非之地。蓟王车驾,精工细作,穷工极巧。必遭人窥视。混在无数篷车之中,安全自是无虞。这群游走于繁忙商路,举家以占卜通神、仪式歌舞、巫术草药等,诸技为生。稍后罗马帝国覆灭,西陆衰败,陷入黑暗中世纪。遂劣化成,以盗窃、刺杀、行妓为生。后世称之为“吉普赛人”。
时下,美索不达米亚篷车民,亦是“神娼”来源之一。神娼,乃是属于侍奉神明之神职人员。只在神庙与朝圣者发生关系,取“夜合钱”奉神。早期罗马贵妇,终其一生,还须最少有一次到神庙为娼,“为神奉献”的经历。
古希腊史学家希罗多德(ΗΡΟΔΟΤΟΣ),称之为“神娼服役”:“巴比伦和塞浦路斯规定,妇女一生中,必须要进行一次‘神娼服役’。即进入女神庙充任神娼,接待异乡人,尤以处女为佳,收入所得纳作对女神庙的供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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