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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清峰发了会儿呆,扫了一眼院子里墙角堆积的柴火垛,就走出去拿柴刀上山砍柴。
陆大嫂看他拎着柴刀出门,眉头到松了一些。
“总算知道些好歹!”
当年公公罹患重病,欠下一大笔债,就在陆家老两口都要愁死时,这个小叔子自己出门把自己给卖了,拿回来一笔钱还掉了欠款,剩下的还能留给公公治病。
他这一走,足足十二年。
当年那还是个不到八岁的娃娃,回来的已是十八岁的大小伙子。
要不是这小叔子对当年的事记得清楚,说什么都对得上,恐怕光看长相,连陆母都不敢认。
陆大郎和他弟弟一点都不像。
陆大郎是典型的乡下人,长得不差,浓眉大眼,身体健硕,有一把子力气。
他弟弟细皮嫩肉的,白得很,反正就是让人见了都不大敢说话的俊俏。
当然,人长得好归好,却有些呆傻,说什么都不懂,什么都做不好,唔,如今到是知道砍柴了。
陆大嫂嫁进陆家刚三个半月,还是新媳妇,但她从小就泼辣,到没有新媳妇的羞涩,再说,要是寻常亲戚来家里住上一日两日的,她必不能这般不痛快,肯定好好招待,可那小叔子尚未成亲,忽一回来,是不是还得给他娶妻生子?
陆家为了娶自己,聘礼,盖房,便花干净了家底,又有外债,她每日给人浆洗被褥衣物,大郎也是每日天不亮就下地,天黑了才回来,这两日到了农闲时节,也不敢歇着,每天辛辛苦苦出去找活儿干。
就是这般,想把外债还完或许都要三五年的光景。
哪里还有钱给小叔子娶媳妇?
何况这小叔子文文弱弱,一看就不像是能干活的,脑子也瞧着不好使,她……怎能不担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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