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黑的时候,乐歌带着一阵腥风,回到小镇。
他没有带换洗的衣服,所以身上有一股强烈地血腥味。他的身上溅了许多血,血都渗到衣服里面。往那里一站,别人就能看出来。
好在是骑马回来的,一路上没有多少人注意,不然就麻烦大了。
乱世的时候人口少,路上也没有多少行人。再则!他是骑马跑的,速度快。就算有人发现了他,也是逮不住他的。
马的身上,也有血迹。
乐歌把马还给交易站老板,可他真的舍不得这匹马。
虽然不是草原人,也不是养马的人,也没有接触过多少马,可他感觉出来了,这是一匹宝马。
因为!有比较。
这匹马跑得比别的马快,比别人的马强壮。别人的马看见它,都很害怕。在战场上,它更活跃。有时候,根本不需要你指挥,它能够自己处理事务,规避危险。
“这匹马能卖给我么?”乐歌问道。
“卖?”老板看着乐歌,问道:“你不是没有钱么?”
乐歌有多少钱,他是知道的。乐歌的钱,就那些,还不够交押金的。要不是看在他好像是第一次出门的人,而且还是个孩子,他都不会借的。
“我给你办事,你给我马!行不行?”乐歌问道。
“办事?办什么事?”老板一时没有想起来,问道。
“你有仇家么?”
“仇家?”
“你要是有仇家的话?我帮你把他杀掉!如何?”
“杀人?”马匹交易站的老板听了,当场就吓住了。
“你也是知道的!我是干什么的!”
“你是干什么的?”老板怕怕地问道。
“我是专门帮别人杀人的!呵呵呵!”乐歌假笑道。
“你?”
“拿人钱财,替人办事!就是我的职业……”
“你?你真的是干这个的?”老板打断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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