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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大内出来,已经明月高升。吕夷简辞别了李迪,看着天上的一轮明月,心中感慨万千。他还是没想到徐平会要求把秦凤路的大权交回朝廷来,特别是在沿边诸帅正要求有更大的权力,以专事权的时候。徐平的用意吕夷简明白,只有把大权交回来,朝廷才会给他更多的前线指挥权,更多临机处置的权力。说白了,徐平交回的是个人的私权,但前线大帅职务上的权却会变得更多。吕夷简明白这样做的好处,心里也知道这种事情徐平做得出来,自己却做不来。说到底,吕相公行事,还是放不下心中的私利。
帅府大权交回枢密院,需要一系列制度保证。核心一点,就是自帅臣起,对下属将佐官员的管理,以后以制度为依据,而不是再靠官阶相压。哪怕有属下官员看着不顺眼,你可以在职务上进行打压,却不可以按自己意志进行惩处。类比地方,便就是知州虽然是一州主官,但其下面的通判和幕职曹官都有一定的独立性,既有上下管辖的关系,也相互监视。甚至因为官员个人能力不同,知州和其下属官员的关系是各不相同的,但在制度上规定只有知州独享的权力,其他人也不可以染指。
朝廷把权力直接延伸到帅府下的各官,而不再是像以前,给帅臣大权,一切都由其处置。因为权大,便就不许久任,甚至用不正当手段分其权力。你越能干,就越不放心让你在一个地方任职太久,越不放心把军队交给你。现在由枢密院直接控制帅府各机构,甚至直接控制其下各军,帅臣的权力再大,其对军队的控制力也天差地远。
以前在政事堂,吕夷简主持编了《中书条例》,这条例在他失势后还曾经成为政敌攻击他的把柄。因为有了《中书条例》,一个庸人也可以做宰相而不出大乱子,如此一来帝王还怎么会慎选宰相?要不是徐平在三司积极编《三司条例》,把《中书条例》充实起来,那条例说不定已经被废掉了。现在坐镇都堂,又要编《枢密院条例》,还是配合徐平在地方进行的军改。《中书条例》最终为徐平的三司改革做了嫁衣,《枢密院条例》的命运又如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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