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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三十四章 大周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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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宇明的意思,要颁布实施一部被称为《大周宪法》的法律,规定大周的各项法律命令,朝中的各项制均不得与《大周宪法》相违背,并明确指出一点:即任何人都必须遵守大周的各种法律。所有人犯法均会被追究违法责任,包括皇帝在内的皇亲国戚、大臣宗室、功勋武将皆不能例外。

要知道,中国古代便有“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的说法。虽然到了隋代时,大臣犯法也要被追究责任。但多是在口头上说说而已,实践操作中往往是轻罪从无,重罪从轻,更不用说追究皇亲国戚,甚至是皇帝的什么责任了。

当宇明提出,就是皇帝违法,也应该被追究责任,且与姓的处罚一样时。让所有大臣都觉得不可思议。

在他们看来,皇帝犯了错,下个罪已诏就算是不得了的大事了。可按宇明的意思,如果皇帝通敌卖国,杀人放火,一样也要被追究违法责任甚至刑事责任,与平民完全无异。这真的称得上是惊世骇俗了。

宇明也深知,自己的这项改革,要是放在和平年代,根本别想成功。如果不借新朝建立,废待兴,什么规章制都没有的时候,将其制定并推行下去,以后局面安定了,保守的大臣们缓过劲来了,他就更难推行下去了。

按照宪法的内容,皇帝的权力将会受到大的限制,想再出现象杨广那样穷兵黩武,大兴土木,滥用民力的情况,便几乎不可能了。

不少大臣认为,宇明是一个爱民如的君主,且英明果断,不应该颁布一部宪法来限制自己的权力。

对此,宇明作出了解释,称这部宪法的主要作用不是限制他,而是要限制将来的皇帝。不让历朝历代,开国君主往往比较英明,但越往后,皇帝就越平庸,甚至因为昏庸无能,或者暴虐好杀,导致王朝覆没的局面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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