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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军步兵方阵,向前百步!”
奥克兰帝国新晋的持剑女伯爵,格莉莎•埃尔斯坦一边大声地发起了号令,一边骑着自自己的马开始前行。
在她的前面,十个百人队的奥克兰重步兵排成了厚实而严谨的方阵,迈着坚定的步伐大步前进。他们是这支新编军团中少数的老兵,各个训练有素装备精良,有着钢铁一般的纪律性,组成了宛若移动城墙一样的阵型,乃是遵循着奥克兰开拓时代以来光荣传统的精锐战士。在最早的奥克兰开拓时代,这些手持塔盾,腰佩短剑,背后背着标枪的士兵们,组成了仿佛移动城墙一般的方阵,坚不可摧,却也无坚不摧。
当然了,经过了那么多年的战术发展,奥克兰已经从占据塞瑞迪尔平原一隅的小国家变成了现在的世界性大国。动若雷霆的铁骑成了帝国新的招牌,可是,方阵步兵的传统却也从来没有失去传承,而且还更加灵活了。到了现在,一个百人队的方阵已经不仅仅是塔盾标枪乌龟阵那么单一的配置,而是包含了剑盾手,长枪手,钩镰手,弩手的战斗集团。并且随时可以从百人方阵转化成二十人、十人以及五人的机动战术单位,因地自宜且灵活多变。
不管是哪个时代,军团步兵们都是奥克兰帝国最值得信任的中坚力量。无论是方阵中的普通士兵,还是朝堂之上的皇帝和将军们,都根深蒂固地相信这一点,一直到……
“枪手,开始第一轮威吓射击!”格莉莎•埃尔斯坦发出了第二个命令。
方阵之后,排着简单横阵的士兵们花了将近五秒钟才反应了过来,赶忙将手中的步枪端了起来。在军官的呵斥下,将手中的枪举了起来,枪口45度指向了天空。他们的战术动作还远没有到千锤百炼形成本能的地步,在前排方阵的老兵看来分明就是一群菜鸟,也就是比临时征兆的农民好一点点,放在真正的战场上也只能充当炮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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