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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我要去参军(求收藏,推荐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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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小时候的语气,没想到现在这小子这么皮了,连写信都要写大层哥。

大傻,大名李迎军。高城还在东山省住的时候就一起玩的小伙伴,也是他走后联系他最频繁的一个。

差不多三年了,期间第一年大傻在得到高城地址和电话以后就频繁的打电话写信,第二年这种情况就少了,现在这小子又用军队的信封给他来了一封信,呵,这个臭小子。

信中他表达了对于高城的想念,回忆了以前在高城的带领下称霸着大院的辉煌历史,记录着从第一次打猎差点被撞死到以后他自己都能打杀野猪的点点滴滴。

最后,他用很少的篇幅告诉高城,高城走的第二年他参军了,他的学习成绩不是很高,家里又有人在军队里,因此他通过特招进部队当兵去了,这是为什么这两年他联系高城少的原因。

他在信中描述了他所在部队的情形,他在一支具有快速作战能力的部队,这是一个建国后建立的部队,为了应付周边环境突发状况设置的部队,作为一个特招兵,他在这里除了身体条件,各方面都相比其他新兵有差距。

这只部队对于新兵素质有很高的要求,一半以上的新兵都是高中毕业生,其他的都是具有一定专业技能的人员才招纳入伍的,他刚进来的时候都差点没通过新兵训练。

能加入这只部队的新兵首先必须在陆战队的野外训练基地接受“兽营”式训练的考验,散打、擒拿、中国式摔跤、刺杀、硬气功等军事科目,。经过严格的训练和选拔,合格者才能跨入这只部队的行列。也幸亏李迎军接受了高城前期的训练,要不很有可能就通不过最初的选拔,信里李迎军对于高城那段时光的特训感激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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