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扒开火堆,敲开包裹在整鸡外头的那层泥巴,这鸡肉与荷叶重叠着的香味儿就直接钻进了人的鼻孔里,即便是高湛这般有性格的捕快,都忍不住舔了下嘴角。
“这鸡还能这么吃啊。”
“这是叫花鸡,我前两天刚吃过,就是这做法上跟前两天吃的好像不太一样。这次做的更香!”
“这叫花鸡的做法本来就是千变万化的,说简单点儿,固定的原材料就三种。这第一,需要一直能够食用的,不太老的肥瘦相间的鸡。第二,必须得有泥巴,只有用泥巴裹着烤出来的叫花鸡才能拥有与众不同的滋味。这第三,就是一定要有火。至于这别的东西嘛,不怎么讲究,手里有什么用什么就可以。”
“说这么多干嘛,不管这叫花鸡是怎么做的,只要做熟了,能填饱肚子不就行了。”高湛直接将鸡撕开,先将两只鸡腿扯了递给白璃,这才跟白泽分而食之,大快朵颐。
“这肉是好肉,可惜没酒。要是能一口酒,一口肉,那就更美了。”
“谁说没有酒的。”白璃从灶台下面摸出一瓶酒来:“陈年老酒你敢喝吗?”
“陈年老酒?陈了多少年了?”高湛一边问着,一边忙不迭的起身,在看清楚白璃手中拿着的的确是一瓶酒时,竟不顾形象的将鸡咬在嘴里,将酒瓶的瓶塞给拧开了。
“香,好浓烈的酒香。”高湛将叫花鸡放在一旁,拿起酒来先猛灌了一口:“算命的,你要不要尝一尝,这陈家的陈年老酒可是堪比花溪镇里最好的女儿红啊。”
“你不要命啊,明知道这是陈家厨房里的酒,你这闻都不闻的就喝了?”
“这有什么?男子汉大丈夫,有肉就痛快吃,有酒就痛快喝。就算这酒里掺了鹤顶红,那也是极品美酒,也得先喝完了才能躺着等死。”高湛说着,又灌了一口:“来栗阳城走了这么一遭,倒是让我想通了很多之前都没有想通的问题。我以前活得稍微有那么一点点别扭,直到现在,才觉得自己是真正的活畅快了。染病如何?中毒如何?这酒里有毒又如何?只要这一会儿是开心的,是畅快的不就好了。至于后面的事儿,后面再说。这人呐,不能总是畏首畏尾的,做什么都瞻前顾后的,将自己活得憋憋屈屈的。来,算命的,咱们干一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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