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子
英国作家亨利·詹姆斯认为:“小说必须严肃地对待自己,才能让公众严肃对待它。”刘先生一九六二年十月写《酒徒》初版序时,所以要在文末意味深长地申明:“这些年来,为了生活,我一直在‘娱乐别人’;如今也想‘娱乐自己’了”,我想,那主导思想除了“写‘行货’写到腻烦时,总想写些严肃的东西作为对自己的一种补偿”外,更重要的也许就是他与詹姆斯有相似的见识。实际上,刘先生决定排除万难、用笔来“娱乐自己”时,公道的文艺之神已经和公众一道,感受到了他正直的艺术良心散放的馨香、闪射的光热,欣然将一席真正的作家的座位标上了他的名字。并非所有写惯“行货”的人都能够这样来自我补偿的,这里有一个最基本的条件,就是:作家要有对他所“心向往之”的崇高艺术目标的执着,对他美学理想的责任感;当然,他也断不能缺少才具。刘先生用自己的辛勤创作,一再证明:他具备了上述所有条件,因而,他之所以有今天的地位是实至名归的。
长篇名作《酒徒》是一个明显的例证。这是作者“娱乐自己”的作品较早结集的一部。它写的是“一个因处于这个苦闷时代而心智不十分平衡的知识分子怎样用自我虐待的方式去求取继续生存”的故事。小说没有离奇曲折的情节,也不设令人血脉贲张的高潮,作者通过书中的“我”——这个戒不了酒的酒徒在醉与醒之间的浮沉,在一步一步沦落为不可救药的“多余者”过程中的挣扎,一个个带出了我们这个拜金社会滋生出来的那些“特定人物”。这当中有势利女人张丽丽、早熟放荡的少女司马莉、被侮辱与被损害者杨露、渴望爱情的包租婆、卑鄙的文化骗子莫雨、热情很高能力不足的文艺“傻子”麦荷门……这些人物的交叉活动,都带着他们各自身份的特色,增加了作品背景的繁复和立体感,使故事的单线进行照样吸引了读者的兴趣。“我”对他们或厌或同情的态度,恰好反映了作者的憎与爱、绝望与理想。这样说,最主要的依据是:酒徒身上借有作者较多经验,特别是在对价值的判断上,这一点尤为明显。但这绝不意味着笔者同意有些论者的这样一种看法,即认为酒徒就是作者本人的写照。因为正如刘先生在接受访问时所指出的:“一个写得成功的小说人物,绝不是因为他是作者自己,而是因为很多人都可以从中找到他们的影子。”质言之,酒徒是一个典型,一个商品社会里除却编写旁无专长、善心未泯但意志薄弱,因而始终逃不脱“谋求稻粱身不由己”这一悲惨命运的职业作家的典型。他的出现,从本质上映现了铜臭熏天的社会对正派文学艺术排斥、摧残的事实。《酒徒》在这个意义上讲,不啻是了解社会的一面镜子。评论界所以将它看作是香港文学代表作之一,我以为这是一大原因。作为作者直接表达一己对某些问题深思熟虑的意见的宣泄口,和一切成功作品一样,《酒徒》还完成了作者赋予的另一个使命,这就是:想了解刘先生对一系列文艺问题的见解,从而把握他的文艺观的读者,不应忽视这本书的重要性。以往的评论对此似乎注意得不够,然而,我们清楚地看到:一方面是“我”主观坚守着自己正派的文艺主张;另一方面,现实屡次表明它远非发展正派文艺事业的沃土,生活一再地迫使“我”屈服,写些不愿意写的东西。这一轮廓,和刘先生的经历颇为相似。不仅轮廓,小说中“我”对许多文艺问题的论述,也几乎都是作者一贯的看法。最为人熟知的如:对“五四”以来小说创作的估价,对这个时代不能产生伟大作品原因的探究(以上见第五章),对充斥新闻报纸上的武侠小说的反感(书中流露多次),对现实主义创作方法生命力的怀疑(见第十二章),对今后文艺工作者应走路向的建议(见第二十三章)等。现实和理想不可调和的矛盾,致使“我”将醉乡当作逋逃薮,在那里寻找短暂的“超脱”。作者以“酒后失言”的方式减轻“我”的苦闷,却暗示读者,那“失言”句句是“真言”。我们在读《酒徒》时,对此,不能不加以特别的注意。刘先生在设计这个方式时,我相信心情一定相当沉重,唯其如此,上述那悲剧性的无法谐调的矛盾才一样沉重地压在我们心上,《酒徒》所以被公认为严肃的杰作,不是偶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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