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你,其实,原本我只是想借着这封手写信跟你说几句话的,但写到这里,迟钝的我才发现回忆的洪流早已经把我卷进去。这或许会是一封很长很长的信吧,我有这样的预感。或许是今后能再跟你相见,然后把这些话说完的机会已经很难再有了,索性让我用这封信说完吧,至少“写”这个动作对我来说是安全的,因为我不需要看着你那双会放电的眼睛。
我坐在一个人住了五年的小套房沙发上,看着在我左脚边的小柜子上那支你送给我的N76手机,有着类似法拉利红的醒目顏色,你说,我真的很适合红色,尤其是我偏白的皮肤搭上亮红色的衣服,若在人群中一定可以很快地把我找出来的。
只是,我想问你,若是我真如你所说的,能在人群中轻易地被你找出来的话,那我们已经相识了十年的岁月里,为什么你从不曾把我从你心里找出来呢?
你说你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我穿着一件红色的T恤,配上一件白色的七分裤,看起来很有OL的感觉,那个时候我只是对你笑了一笑,其实心里是有些介意的;明明我只是一个二十岁的大学生,你却说我像个Officelady?难道你不知道女人最大的忌讳是年龄吗?更可恶的是,你在说完我像个OL的时候,竟然眨了右眼,那狡黠的表情更是让我觉得你在消遣我。
但是,坦白说,我真的很惊讶,你居然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我的穿着,明明那次的联谊活动,你载的人是小梅啊。而且你的记性其实不好,我们第一次出去看电影的时候,你甚至忘了电影是几点开演的,明明那票是你买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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