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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
洋妞一家宰了一只羊,用来招待夏景行和小犬。
洋妞的父亲,小沃尔什在院子门口的草地上忙碌着,不停地转着烤架、翻滚黄灿灿的烤羊,同时给羊身刷油、撒上各种佐料。
院子里,香飘四溢。
洋妞的祖父,老沃尔什则和夏景行坐在一张长桌旁聊着天。
“中国人非常勇敢,五十多年前,我亲自在战场上见证过。”
老沃尔什浑浊的眼睛中闪过一丝凝重,“在朝鲜零下四十度的冬天,他们穿着单薄的棉衣,吹着冲锋号,以三个人为一组向我们发起攻击……”
夏景行不怎么插话,就坐在那安静的聆听。
他小时候听爷爷讲过很多志愿军打仗的故事,觉得很英勇无畏。
在沃尔什嘴里,志愿军同样是如此,只是更多了一分严肃和残酷。
“我们当时是坐着汽车撤退的,漫山遍野都是志愿军,他们拿着枪,两条腿跑步追击我们。”
老沃尔什摊摊手,“如果他们是机械化部队的话,可能我和其他几十万人,早就去见上帝了。
志愿军不怕死,我们的长官同样要求我们如此。
但我们大多数人以为在那呆一年就可以回家了。
在美国,这是一场被遗忘的战争。”
老沃尔什看着夏景行,问:“你知道为什么被遗忘吗?”
“因为除了丢核弹外,美国人把什么办法都用尽了,就是打不赢这场战争。”
老沃尔什点头,“没错,这是美国第一次失利的对外战争。
这场战争也进行得毫无意义,白白浪费了几万个棒小伙的生命。”
“我的祖父也参与过这场战争!”
老沃尔什顿时来了兴趣,问道:“他身体还好吗?”
夏景行暼了手拿着拐杖的老沃尔什一眼,“他不用拄拐杖,并且每天都还要下地干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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