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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诺直视着珀修斯的眼睛,平静地问:“为了什么,为了谁...只要能消灭猩红教会,这有什么区别吗?”
珀修斯脸上依旧毫无表情,只是将手搭在腰间的剑柄上。
“唰——”利刃出鞘,太阳洒在剑身上的寸芒折射向周围,仿若要照亮这四方天地。
珀修斯早已不是当年那个需要亲自上阵的年轻国王,腰侧的佩剑也主要是起装饰作用,不是什么传奇神兵,工艺上不太考虑实用性,工匠只精心钻研美观,但它所用的锻铸材料皆为极品,再加上被国王随身佩戴,自然是无价之宝。
珀修斯将这把长剑竖在面前,用欣赏艺术品的目光看着它,手指在剑身轻轻抚过,默默地问:“你知道手足跟剑的区别吗?”
奇诺:“手足是手足,剑是剑,这也能放在一起类比?”
珀修斯微斜长剑,注视着剑身上自己的倒影:“在我眼里,是的,可以放在一起类似。我眼中的人就分为两种,一种是手足,一种是剑。”
“手足,顾名思义,可以视作我身上的一部分,无论血缘是否相依,他们是我的同胞——蓝贤、斯汀、渊闻...这些人在我眼中都是手足,他们陪伴在我身边,一起历经王国这么多年的风风雨雨,我对他们的信任早就刻在了骨子里。”
珀修斯说到这里,似乎想起了什么,笑了笑说:“说起斯汀,你知道吗?这家伙其实有点重男轻女。洛娜刚出生的时候,他曾愁眉苦脸抱怨怎么生的不是儿子,后来被我和苏拉关上门骂了一晚上,他就老实了,再也不敢嫌弃洛娜。”
“但说实话,我也曾有过类似的想法——洛娜是个男孩就好了。”珀修斯的表情很是感慨,轻笑说,“如果洛娜是个男孩,我一定从小就让索兰黛尔和洛娜订娃娃亲,这两人将是天造地设的一对,洛娜会成为意气风发的骑士,而索兰黛尔则是有史以来最幸福的公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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