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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歌走到一个无人的街角进入脑洞,他打算直接住在脑洞中了。
反正要长时间浸泡熔浆池,他没必要住酒店。
每隔十个小时,他就出来试验一下。
终于在四十三个小时后成功了,共花了他四百多万度电。
“竟然要这么多……是因为任意操控磁场方向太过唯心吗?”
白歌的这个特性最关键的点,在于自主控制身体细胞释放电场并由他任意操控体外磁场方向。
魔都的某个废弃车场,这里有大量的铁皮车壳,还有汽车零件堆积如山。
再加上地处偏僻,人烟稀少,正适合白歌熟悉自己的新特性。
暴雨倾盆,没人会待在这个如同废品堆般的地方淋雨。
白歌走到这里,第一步是试验自己的磁场范围。
为防万一,他已经变了模样。
他在脑洞中为自己设计了多种外貌,有超帅型,有平庸型,也有奇丑型。
有年轻的也有年长的,甚至有女性。
白歌随便挑了一个超帅型,然后就开始肆无忌惮地释放磁场。
“向上!”
调整了一下磁场方向,周围许多废铁慢慢地悬浮了起来。
白歌默默记下这个感觉,他必须熟悉多少磁力,可以让多少公斤的东西超过地心引力。
在他反复试验下,渐渐熟悉了如何使用这个能力。
他的磁场范围,可以延伸到三百米开外,更远不是不行,而是白歌没去试验。
毕竟废车场就这么大,笼罩太远惊动别人就不好了。
“理论上,只要我电能支撑得住,我可以不断地扩散磁场范围,应该是无上限的。”
“不过磁力会随着磁场范围的扩大而减小,同样一份磁力,磁场扩散太远的话,肯定就衰弱不少。”
“但我只需要增加自身功率就能增加磁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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