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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忆了,居然失忆了。
希宁都给了大大的赞,情节居然都想出来了,而且编得毫无违和,人才呀人才。果然是生活远比精彩!
这下要讨伐的,偃旗息鼓了。人家都失忆了,以前所有都记不起来了,还拿着人家记不起来的事情去要求别人道歉还是怎么的?
反正几个虐猫群里那么多的人,正在逐一扒出来,再抓一个大户当典型吧。
而G财团的也立即有了反馈,G董事长愿意做亲子鉴定。
过了三天,鉴定结果出来了,结论可想而知。G财团立即就报案,警方从墓里将那具“G”的尸体挖出来,开始调查,埋的到底是谁。
想想烧得漆黑的焦尸,埋下去四个多月又挖出来,放在解剖室的场景,一定相当的惊悚,也相当的“有味”。
尸检报告出来了,尸体的喉咙和肺部没有灰,证明死者是死后才被焚烧的。再经过排查,最后确定是一个死在街角的流浪汉。这个人死后通知有关部门运走,按照无人认领尸体处置,统一火化。可烧焦后怎么出现在了G四少爷“自杀”的地方,那份遗书又怎么会出现的……
反正G已经记不得,也只能推断一切都是巧合。
G被绑架的时候,G家族的人以为他要自杀。而某尸体贩卖的,偷走了尸体。结果某种原因,他们将尸体半路上烧了。还没烧成灰,只烧了一半的时候,G家族的人生怕G出事,一路寻来,就将尸体当做了G。
至于遗书上的字迹是G的,可G记不得了,那只能推断是绑匪逼迫G写的,让人以为他要自杀,这样就能有时间将他运到其他地方,随后向G家族要赎金。
G在半路上逃了,而此时G家族发表了G已经自杀,并且下葬的消息。此时再把G找到,G财团谁会相信G还活着?手里没了人的绑匪,也只有作罢,没打电话,也没去找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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