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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和尚的打赏)
作为红鞋子的领,公孙大娘现在很生气,她生气的后果就很严zhòng。因为她被抢劫了,从来只有她们红鞋子抢别人,她敢誓这时她生平第一次被抢。
更可恨的是那人非但抢了她,还敲了她一闷棍。不但敲了她一闷棍,还剥去她的伪装,公孙大娘很生气,她难道不是一个女人么,她难道不是一个漂亮的女人么。
为什么那人居然不她,公孙大娘想到:这个男人身体一定有毛病。对于一个女人来说,在这种事情上宁愿相信男人有毛病,也不会承认是自己没有吸引力。
她面前的地上留了一行字:下次可别把剑弄丢了。这一句话的尾是两把剑,一把是一只短剑,另一只也是短剑,这自然是公孙大娘的那对剑器。
李志常穿着一身白衣,背着一直麻袋,他唱着欢快的曲子,任谁抢了一笔飞来横财都应该值得开心,何况这钱他抢得心安理得。
可惜这世上不只有强盗,还有小偷,或许说这人不是小偷,而是大偷。
李志常道:“我知道,你不但是大偷,而且还是偷王之王,偷尽天下无敌手。”他面前这人就是偷王之王司空摘星,有人说没有司空摘星偷不到的东西,可这人从不偷东西给自己用,但他还是要吃饭,好在总是有人花大价钱来请他偷东西,因此他一向过得比他朋友6小凤阔多了。
司空摘星挺了挺胸,道:“这一点我倒不敢妄自菲薄。若论偷的本事。还有谁能比得上我?”
论偷的本事自然谁也及不上司空摘星。这是无法否认的。
李志常道:“的确如此,那你这次来想要从我身上偷走什么东西。”
司空摘星道:“有人花二十万两银子要我偷你身上这把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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