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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薄雾正在散去。
李有才推开客栈的窗户,淡淡的薄雾,仿若轻纱一般飘来,轻抚在了他的脸上。
经过了生活的磨炼,他已经不再是个小孩子了,长期练武让他的身体比以前的自己要更加强壮。
他的脸上不在有天真,也不再有怨天尤人,因为他有了剑。
只要他的剑够锋利,才会守住得到的一切。
虽然如今的他的剑法尚可,却也没有做出烧杀抢掠的勾当,每个人都有他们各自的信念。
刘有才也有,他父亲的教导是成功的,只可惜再也无法为他儿子的优秀而喝彩。
半年之内,他已经内外功力入门,这次出门前往金州,也是听说了一个叫做剑宗的门派。
他也练剑,自然对此种盛会有着莫名的向往。
昨天他又杀了六人,那六人的叫什么名字他不知道,做什么的也不知道,只知道想要来抢他东西的都要死。
所以这六人死了,死人身上的东西就成了无主之财,三十五两的银子和一柄上好的精钢长剑,就是他的所有收获。
李有才没有大野心,也没有想要出名的想法,只有一种对剑的热爱。
这是一种很纯粹的感情,因为剑让他找回了作为人的尊严,不用怕被欺压,更不用怕生活太苦活不下去。
一个不为名利所扰的剑客,岂非是所有最顶尖的剑客所具备的条件?
况且他还有一本剑谱,让他走上剑客之路的《夺命十三剑》。
此时他正在享受清晨的美好,一个挎着竹篮,穿着淡红衣服的女孩悄然从长街上走过,发丝上还沾着露珠,衣袖上也已打湿了一片,脚上还沾着未干的泥土。
李有才的目光一下子就被吸引了过去,这个女孩并不漂亮,他却认为是世间最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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