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一般是不给悲伤留时间的。在侦探小说里面,死伤司空见惯,就像瓦隆布罗撒的树叶掉到书上,没人看了故事就伤心欲绝,读到中间,人们该干什么还是去干什么,书里的人物还接二连三地死掉,读到最后,我们期待谜底解开,还想知道到底谁是凶手 。侦探小说可以让人对死亡麻木,人们相信所谓的“原罪”也一样,在这个世界(或者小说里),人总是一个个地死掉,看得多了,自然而然,悲伤也会不断减弱,直至完全平息。悲伤有很多不好的地方,其中之一就是,悲伤的人一般都是背负着愧疚的人,悲伤的马库斯怪自己笨,没有拔掉插头,甚至责怪自己干吗一心想着要跟她说他爱鲁茜?到法勒家参加葬礼酒会的时候,他发现鲁茜早就在那儿了,在那里帮忙分发酒杯,他很震惊,也很高兴。鲁茜还抱着玛丽,玛丽一只手抓着她的辫子,一只手拿着一个鸡肉三明治。丹尼尔也感到愧疚,觉得他对她的生命有责任,尽管他的理智反对,他跟自己和别人都说过,他妻子的生命属于她本人,他不能剥夺她的权利、她的责任。后来,他有好几次陷入长长的思考。嫁给他后,她就变傻了,痴迷上了华兹华斯和莎士比亚,他要是早一小时回来就好了;那天早上,威廉裹着她的舞会礼服,他还推了他一把,这真不应该。刚开始几天,他觉得自己只是独活就是罪过。这是第二反应,第一反应是觉得活着挺好,再到后来,他就尽量让自己不要过于自责。
人们常常急着从生活的一个阶段跳到下一个阶段,丹尼尔尤其如此。这感觉有点像英国人特有的审慎,他们会暂时忘却一段时间,然后等到有话说的时候再接着说。曾经,小说都以结婚结尾,如今我们变得聪明了,婚姻生活就像沙漠或者沼泽地,我们一直待在里面,像睡着了一样,不到醒来的时候,结尾永远充满不确定性,有不同的可能性,读者可以用他们自己喜欢的方式,让故事延续下去,自己去设想故事的终局。死亡比婚姻更像终局。悲剧都以死亡终结。看着瞎了眼睛的俄狄浦斯寂灭,看到老头子李尔在连说几个“不会”后悲愤而死,亚里士多德说得没错,我们在这个时候会感到解脱,感觉终于摆脱了怜悯和恐惧的折磨,也许终于可以见到光明。但是,这样的光明会刺痛伤心人的眼睛。丁尼生明白。他说,光秃秃的街道总是率先迎来白昼。莎士比亚的悲剧化解方式包含不同的悲痛。《李尔王》最让人痛心的是结尾,悲剧本已化解,但又发生意外,那是绝对难以接受的。“为什么一条狗、一匹马和一只耗子都有生命,而你却没有一丝的呼吸?”考狄利娅的死(如果我们考虑考狄利娅而不只是李尔王),让这部戏剧难以接受,亚里士多德所谓的解脱也无从谈起。我们可以让李尔死,大家可以看得很开心,很舒适,但是,考狄利娅的死绝对不是一回事。“你不会再来了。”丹尼尔读过《李尔王》,那时因为比尔总对他的教育背景冷嘲热讽,他受到了刺激。他本想多读一些,这样他和妻子就有更多的共同语言,但他没有,原因有多个方面,有两个孩子和家里那些人的原因,有工作的原因,更因为他害怕斯蒂芬妮脑子里那些让他们夫妻俩产生隔阂的东西。《哈姆雷特》也是让人伤心的悲剧,哈姆雷特的犹豫不决造成了那么多苦难,既可以归因于哈姆雷特内心的伤痛,也可以解释为他对“母亲”的恐惧和爱恋,虽然他没有承认过这样的恐惧和爱恋。哈姆雷特进入过死亡的领地,然后以令人吃惊的方式出来。19世纪,他站在坟墓边上准备跳下去的那一幕,以及他从坟墓里出来的时候,演员都戴着尤里克的头骨,这是完全合理的。“这就是我,丹麦人哈姆雷特。”还有一幕没有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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