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天开始得平平淡淡,在麦利怀特大学预科学校里,每一天都是这么过的。
要说在这所位于曼哈顿市区的实验学校里有什么可以称得上“实验”的话,那就是我们不再坐桌子而是改坐舒服沙发了,这里不分年级高低,老师们也都穿着牛仔裤和摇滚T恤衫上班。
所有的一切都很合我的胃口。我是说,像大多数混血者一样,我有多动症和阅读障碍症。在这里,我不会因此而被迫退学。麦利怀特大学预科学校的唯一缺点就是:老师们看待事情总是抱有期望,而学生们却总是……无可救药。
就拿今天的第一节课英语课来说吧。整个学校学生都读了《蝇王》这本书,书中讲述的是一群孩子流落到一个荒岛上最后变疯的故事。因此,作为期末考试的题目,老师把我们带到操场上,想看看如果没有大人的监管,我们这群孩子在一个小时之内会发生什么事情。结果呢,我们进行了一场声势浩大的“吊裤子”比赛,两场石子大战,还有一场扭抱式的篮球比赛。这些活动大多是在校园恶霸马特·斯隆的倡导下开始的。
斯隆个子不高,块头不大,可打起架来毫不含糊。他长了一双凶神恶煞般的眼睛,一头蓬松的黑发。他还时常松松垮垮地套上一件名牌时装,以显示自己对富裕的家世毫不在意。有一次,为了体验什么叫“激情时速”,斯隆把他爸爸的保时捷跑车偷出来开,结果撞在一块标有“前方有小孩,请慢速驾驶”的提示牌上,磕碎了一颗大门牙。
言归正传,斯隆逼迫每一个男孩儿都参加“吊裤子”比赛,只不过他不该找我的朋友泰森的麻烦。
泰森是学校里唯一的一名孤儿。据我和妈妈估计,他在很小的时候就被家人遗弃了,很可能是因为他太……特别了。他的身高足足有两米,身体壮实得像个野人。可他动不动就哭,芝麻大的小事都能吓坏他,有时他居然能被自己脑子里的念头给吓哭。五官嘛,跟“端正”二字差得太远。你若问我他的眼睛是什么颜色,我可真不知道。因为我就算仰起头也顶多能看见他那口歪七扭八的牙齿。他的声音不大,但说来好笑,说起话时居然像个娃娃——我猜这里大概是他上的第一所学堂吧。泰森穿着一件大补丁摞小补丁的牛仔裤,一双二十码大的破烂球鞋。那件格子的呢上衣也是千疮百孔。他的身上散发出一股纽约巷道的气味,那是因为他住在那里的缘故:第七十二街的一个冰箱纸壳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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