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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益于体质卡与米粒之珠,练字中的余生才不至于形销骨立。
饶是如此,几天下来余生也劳累不已,字有没有长进不清楚,蹲茅坑的姿势倒是花样翻新很多。
这天早上,余生难得睡一懒觉,待日上三竿时才醒。
起床时下楼时,小姨妈已经在用早饭了,何今夕和胡母远也在,他们用的早饭是怪哉操持的。
行歌也在,不过已经用罢早饭,身旁放着自己的行李。
见余生下来,行歌站起来拱手告辞。在客栈住的久了,他打算去扬州城看看,顺便找个活儿维持生计。
“我姨妈是城主,就别唱歌祸害扬州城百姓了。”余生对行歌说。
若把百姓弄出个好歹来,小姨妈还不找自己麻烦。
行歌听余生说,不由扭头向清姨看,这城主的外甥混的挺惨的。
余生把他头扭过来,“不是这个小姨妈,你可以去做一些除妖,除鬼的工作。”
旁的人捉妖和捉鬼是靠本事,行歌完全可以靠歌声,“这叫不战而屈人之兵。”余生说。
幸好行歌已立志成为最难听的歌者,不然被余生这么说,肯定挥拳头揍他。
“听你的,我去试试。”行歌笑着说。
“这就对了,别人歌声愉悦人,咱的歌声降妖救人性命,不止高人一筹。”余生不忘巩固自己的毒鸡汤。
被余生这么一说,行歌顿时觉着唱的难听更有意义了。
他坚定了语气,“放心,即使进不去锦衣卫,我也会帮百姓降妖除鬼。”
“你要进锦衣卫?”余生一怔,“那以后就是同伙了,我是锦衣卫镇鬼司指挥使。”
在用早饭的清姨忍不住翻个白眼,还同伙,不知道的以为锦衣卫是盗匪呢。
“指挥使?”行歌恍然,姨妈是城主,混个锦衣卫指挥使也是理所当然,混的不是太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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