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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这些天过去,冯洪量那边的事情也有了进展。
林淼的这个案子,冯洪量是真当事情办了,亲自上阵不说,而且还动用了外包的手段。
律师接案子还有外包?
这事听着真是新鲜,而事实上,还真是这样。
为了搜集房鹏程的信息,冯洪量动用了自己的老关系,一家私人侦探公司,来替他盯梢房鹏程。
按照冯洪量经济效益至上的原则,能让他这个铁公鸡舍得下套的案子,那一定是有利可图且把握很大才行。
但事实上,林淼的这个案子,别说要经济赔偿,就是要打赢都很困难。
究其原因,还是在于像这种网络侵害名誉的案子,很难认定始作俑者的真实身份,尤其是房鹏程这种人物,他既然敢做,就一定是事先做了万无一失的准备,看样子,他不但是买通了网站,而且还雇佣了帮手,不留任何后患。
有钱能使鬼推磨,只要肯花钱,一定就有人愿意为此背锅。
所以常规查下去是没有用处的。
虽然林淼确定始作俑者就是房鹏程,但是法律是讲究证据的,疑罪从无。
所以,取证就显得特别重要。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
冯洪量费尽心机地想拿下这场官司,倒不是为了和林淼的交情,也不是为了同情或者出自职业的正义感,而是他敏锐地意识到,这个案子只要能够拿下,出名那是一定的,因为像这种名誉侵害案,而且还如此有代表性的热点案子,在业内都可以引起轰动的,这是他巩固江湖地位的好案子。
最重要的,这个案子最有吸引力的地方还在于,林淼的名誉侵害的经济损失如何认定的问题。
林淼是主张1元赔偿也可以的,完全交给冯洪量代理,给他10%的佣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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