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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考虑考虑。”
穆云雪没有一口答应,但洛寻却知道,穆云雪只是用这样的方式来强调公司在《亮剑》项目中占据的主导地位,对方眼神中的意动是藏不住的。
“我联系夏郁。”
洛寻起身,谈话结束。
他不在意公司想要主导地位的原因是,拍摄《亮剑》必须要有强大的背景站台,如果仅仅是购买版权的话,当初他完全可以绕过幻月,自己把都梁这两部戏的影视版权买下来!
但他没有这么做。
不是他买不起,也不是他傻,而是因为洛寻深深的知道,自己作为一个还在冲击一线的艺人根本动用不了那么大的能量!
那可是《亮剑》!
没有军方的关系,没有过硬的背景,别说拍摄了,你连审核都过不了,更别说这部戏还要动用军队的武警之类协助,否则效果都要大打折扣!
前世。
原版的《亮剑》投资一千六百万,动用了部队上万人次协拍,仅服装道具就耗资惊人,如果不是因为一些军队高层帮助与协调以及总后某部和武警某部广大指战员的大力支持,《亮剑》拍摄成功是不可能的!
所以。
洛寻注定绕不开幻月,投资大头必然是幻月,版权也要掌握在幻月的手中,而如果一定要找一家够等级的公司合作,幻月也是最好的合作对象,只要自己还是幻月的一哥,穆云雪就必定会卖自己一个面子,这更方便洛寻掌握一定的话语权——
比如。
男一号必须是李幼兵,换了其他人洛寻是不可能同意的,再比如剧中一些重要角色的人选,哪怕不是原班人马,也必须要保证角色契合度没有问题!
绕开幻月。
洛寻和星仪或是老东家天光合作,根本不可能有这样的主动权,所以幻月是最好的对象,也是洛寻目前能够想到的,唯一在《亮剑》的成功中分一杯羹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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