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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氏回到店铺就忙开了,一直到天黑回家后才与林承志说起了此事。倒没埋怨清舒,而是很惊奇地问道:“当家的,清舒的一副字能卖上百两银子,这是真的吗?”
林承志点头道:“是真的,我听闻有人出价四百两银子想请她写一幅字,可惜她没同意。”
张氏闻言不由说道:“我们全家累死累活忙一天也就赚四五两银子,清舒随便一幅字都抵得过我们三个多月的收入了。”
一个月有一百多两银子的收入,在京城之中其实也算不错了。当然,这个只是相对普通平民百姓来说。
林承志摇头道:“账不是这么算的。清舒三岁开始练字这二十年来没停一日,而且耗费的笔墨纸砚也是不计其数。我听乐文说过,清舒用的都是上等的笔墨纸砚,那就是一笔不菲的开支。”
张氏说道:“那她的字这么值钱,也能赚回来了。”
林承志笑了下说道:“并不是练字的人就能将字写得那么好的。而且物以稀为贵,正因为市面上没她的字所以价格才高,若是多得跟白菜一样那也不值钱了。”
说到这里,他有些奇怪地问道:“这事谁与你提的?”
张巧娘是知道林承志不愿她去符府麻烦清舒的,所以就瞒下不说:“我也是听乐玮提的,一时之间有些感慨。”
“这有什么感慨的。她办的那两个女学每年得投进好几千两银子,那可都是白花花的银子呢!”
不过林承志也没什么想的。那些钱都是清舒自个赚的,她想怎么用除了侄女婿其他人无权置啄。
张巧娘不由说道:“当家的,你说她到底怎么想的?宁愿将钱花在那些不相干的人身上也不愿帮助下至亲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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