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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妖时不时的拿出这件灵宝来看,都要乐开花了。他觉得遇见徐锦书就是他最大的机缘,虽然布雨很累,浪费很多妖力,不过有着一件灵宝,就感觉什么都值得了。
“你这出手倒是阔绰。”
黎初简见徐锦书随手拿出高品质的后天灵宝送给人界的一个千年小妖,忍不住打趣道。
“听说你们族特别喜欢收集这些宝物,要不以后就用你的?”
徐锦书也笑了,如果说凤族的癖好是晒羽毛,看脸,龙族的癖好就是喜欢金灿灿的东西,收集宝物。这是与生俱来的爱好,改也改不了的。
“我有好几座山的宝物,你要都可以送给你,只不过你可不能这样随手送人。”
黎初简说起这个的时候还是比较心疼的,但是想到对方是徐锦书,送给她也无妨,在他的记忆里,自己的就是徐锦书的。只不过那些宝物是他毕生的收集,亲眼看见徐锦书送出去也会肉疼的。
“你送的我当然会好好保存。不过几座山还是不必了,我不缺钱,也不喜欢你们那种品味。”
徐锦书曾经有一次潜进龙族去玩,龙族的龙还真的是爱金胜于自己的命,房子是金的,连衣服都尽量用金的。睚眦还算是她见过的,对金子没那么执着的龙族了,不过他的铠甲还是金黑的。那可是高于金子坚硬度的一种神甲,只不过另一种纯黑的坚硬度还要好一点,睚眦偏爱这个差一点的金黑,也算是对金的执着了。
黎初简听见徐锦书讨厌他们的这种品味,眼神暗了一下,好像很受伤的样子。
“好了好了,你这里委屈个什么,你算是我见过品味最好的龙族了。”
“真的吗?”
黎初简的眼睛都亮了,看着徐锦书,没想到徐锦书那么久之前对他的印象就不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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